
一、资深资质,多领域深耕
徐征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研究生学历。自200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5440,现担任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他不仅在律所工作出色,还身兼数职,是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等。执业多年来,他累计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纠纷数百件,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系统应对与策略制定。
二、典型案例,曲折维权路
在山东省泰安市的一起徇私舞弊罪案件中,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X曾是肥城市XX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原审判决认定,张X在担任检疫员期间,违反规定为养殖户杨X出具6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行为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一审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张X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徐征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与二审。
三、精准策略,扭转乾坤
徐征律师及其团队提出了多方面的辩护意见。指出本案上诉人的几次供述内容高度重合,有复制粘贴之嫌;上诉人并非出入境检疫机关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作人员,不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适格主体;上诉人张X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虽程序违规,但并不是伪造变造的,实际结论也是真实的,故上诉人主观上没有徇私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没有舞弊行为。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送检动物的批次和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份数所涵盖送检动物的数量是一致的,一审以出具证明情况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并无不当,但上诉人行为情节轻微,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小,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最终二审判决维持定罪部分,撤销量刑部分,改判定罪免刑。
四、多方认可,服务特定群体
徐征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多方认可,他是泰安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库专家、泰安市法治人才库专家等。他的核心客户群体包括面临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需要进行公司合规的企业以及有债权债务纠纷的个人和企业。在这起徇私舞弊案中,成功帮助公务员张X保住了公职,体现了他在刑事案件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为客户尽责的执业理念。他始终秉持“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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