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积累:打通刑民行法律脉络
张烜墚律师有着丰富的职业经历。他曾担任检察官5年,在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2015年转岗成为律师后,他不仅继续深耕刑事案件,还利用3年时间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这使他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有了更为高屋建瓴的认识,尤其在处理“刑民行”交叉案件上有独到见解。
创新理念:“捕前辩护”成效显著
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张烜墚深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分水岭。2021年,他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并首次提出“捕前辩护”概念。他带领靖霖天津所非常注重捕前辩护,力争将有问题的案件狙击在审查批捕阶段。按照最高检公布的数据,不批捕率一般在20%-30%,而张烜墚亲自办理的捕前辩护案件,只要介入及时,不批捕概率在80%左右。在研发《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当年,他亲自办理了8个捕前辩护案件,7个不批捕,这一成绩令人瞩目。
实战风格: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
张烜墚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反对刑事辩护中夸夸其谈、纸上谈兵的做法。在单某被控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中,他的实战风格体现得淋漓尽致。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单某,没有局限于公安机关的指控,而是充分听取其本人的辩解,敏锐地捕捉到关键线索。基于当事人陈述,他判断案件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的问题,立即与公安机关沟通并依法申请调取关键证据,最终还原了事件真相。他还精准地把握了罪名的本质区别,提出无罪意见,成功促使公安机关撤案,实现了罪与非罪的精准区分,将辩护工作重心前置,最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沟通策略:良性沟通与敢于碰硬结合
张烜墚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倾听律师意见,律师靠专业可以得到尊重。但在一些“错捕”案件、受地方势力干预的案件或人情案、关系案中,良性沟通可能失效,此时律师要敢于亮剑。在一个诈骗案件中,法官让另一名辩护人劝当事人认罪认罚,张烜墚当场表示,把律师证撕了也不会劝当事人认罪认罚。正是这种敢于较真碰硬且执着的精神,让他帮助众多当事人洗清冤屈,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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