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深厚的律师
孟秀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本科,自2011年开始执业,现担任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她还身兼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重身份,兼任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其深厚的行业影响力可见一斑。
二、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孟秀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达500余件。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对法律问题理解全面透彻,善于从务实角度切入案件。她成功参与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等案件辩护。
她的办案成果显著,典型案例不胜枚举。例如胡某某污染环境罪案,孟秀律师说服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董某某买卖国家证件罪案、徐某某盗窃罪案等多起案件,当事人均获得缓刑;魏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侯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孟秀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有利结果。
三、成功辩护案例展示
以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为例,2023年9月,史某某因涉嫌此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2024年12月,被检察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这是一起团伙盗油案件,史某某受雇佣负责看护场地。
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开展辩护工作。在阅卷阶段,她梳理出证据矛盾,发现同案犯对是否告知史某某盗油的供述不一致,且史某某活动轨迹未接触核心区域,整理出《证据矛盾清单》。会见时,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史某某回忆细节,固定其无罪辩解依据。
提交辩护意见时,她结合证据细节,论证史某某“主观明知不足”。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孟秀律师主动沟通并二次质证,强调补侦后仍无直接证据证明史某某对盗油行为的认知,不符合起诉条件,还附上类案检索报告增强说服力。最终,检察机关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孟秀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值得当事人的信任与选择。若您身处滨州地区,遇到刑事相关法律问题,可联系孟秀律师,联系地址为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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