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审核。3、组织鉴定。4、鉴定书。5、异议处理。
宁波市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作原因引起的疾病。现在这个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因为工作而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轻则长期身体不好、感染等,重则身体器官受到了永久的伤害。那么对于职业病,宁波市职业病鉴定机构在哪些地区么,下面就请看看小编的看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职业病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申请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申请职业病鉴定的,应当提交当事人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第四条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接收后,应当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接收单》,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视情形分别处理:

(一)职业病鉴定申请超过规定期限或不属于本机构权限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职业病鉴定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资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出具《关于请提供职业病鉴定有关资料和缴纳职业病鉴定费的函》,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函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的办事机构调阅有关诊断、鉴定资料,出具《关于调阅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资料的函》,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接到本函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

(三)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

第五条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后及时确定职业病鉴定资料核实和职业病鉴定专家抽取的时间和地点,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核实和职业病鉴定专家抽取事宜通知书》。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出席,也没有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鉴定;另一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出席的,可缺席审理。

第六条 在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对职业病鉴定资料进行核实,并在《职业病鉴定资料核实结果记录单》记录核实结果和争议内容;申请人从浙江省职业病鉴定专家库中按照专业类别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职业病鉴定专家5名,候补专家4名,签具《职业病鉴定专家名单抽取确认书》。申请人委托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抽取鉴定专家的,应当提交《抽取职业病鉴定专家委托书》。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专家回避的,应当在抽取鉴定专家之前提交《职业病鉴定专家回避申请书》。

第七条 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出具《职业病鉴定有关事项告知书》,告知其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出具《关于请协助开展职业病鉴定有关工作的函》,依法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判定。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前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调查结论或者判定前,应当中止职业病鉴定。

第八条 职业病鉴定资料齐全或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调查结论或者判定结论后,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及时确定职业病鉴定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事宜。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及时通知职业病鉴定专家职业病鉴定会的有关事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业病鉴定专家应当主动回避:

(一)是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已参加当事人职业病诊断或者首次鉴定的;

(三)与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四)与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

第九条 申请人抽取的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相关专业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当为本次专家人数的半数以上。专家组设组长一名,由专家组成员推举产生。职业病鉴定会由专家组组长主持,所有参与职业病鉴定的人员应当依法保护被鉴定人的个人隐私。

专家组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陈述和申辩记录单》。当事人在陈述和申辩完毕后应当离开会场,不得干扰职业病鉴定会的正常进行。

专家组认为需要了解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可以组织专家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或者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调查,出具《关于请协助开展职业病鉴定有关工作的函》,在现场调查结论或者判定作出前,职业病鉴定应当中止。

第十条 专家组应当认真审阅鉴定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经充分合议后,根据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应当经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制作《职业病鉴定过程记录单》,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十五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首次鉴定的职业病鉴定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原诊断机构各一份,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存档一份;再次鉴定的职业病鉴定书一式五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原诊断机构、首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各一份,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存档一份。

第十一条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于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职业病鉴定书送达当事人,制作《送达回执》。

第十二条 职业病鉴定结论有变更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及时将职业病鉴定书复印件报送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于鉴定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职业病鉴定资料的归档工作,永久保存,不外借。职业病鉴定档案应当包括:

(一)职业病鉴定书;

(二)当事人和有关机构提交的鉴定资料;

(三)职业病鉴定过程记录,包括专家组的组成、鉴定时间、鉴定专家的发言及其鉴定意见、表决情况、经鉴定专家签字的鉴定结论等,有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应当有陈述和申辩记录;

(四)与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本规程由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06年9月26日浙江省卫生厅公布的《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规定(试行)》(浙卫发〔2006〕262号)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宁波市职业病鉴定的工作规程了,对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申请鉴定的流程都有较为详细的表述,在宁波市的劳动者如果担心自己的身体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伤害的话,依据本规程就可以进行职业病的鉴定。小编还是希望广大的劳动者朋友们能注意自己的身体,合理安排工作与生活的时间。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7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宁波市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36****31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6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0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4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5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0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宁波职业病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2、审核.3、组织鉴定.4、鉴定书.5、异议处理: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10w+浏览
我的哥哥是在宁波工作的,最近准备在宁波买一套二手房,但是因为没有找中介,所以不知道应该怎么购买。关于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宁波市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附随义务随不动产的变更发生转移这就是必然的结果,在不动产买卖的过程当中也有可能会发生相应的附随义务,比如协助当事人完成房产的过户。甚至在签约之前卖方都应该先把该不动产给打扫干净了,附随义务的转移也随着不动产的交易在发生的变化。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8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宁波北仑职业病鉴定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2、审核。3、组织鉴定。4、出具鉴定书。
10w+浏览
又有个宁波那边的朋友,前几天他因为工作受伤了,准备申请工伤,想知道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其它需要提供的另行通知。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机关、事业单位:事故发生后,由用人单位向具有管辖权的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其它需要提供的另行通知。在人事行政部门受理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宁波宁波工伤鉴定程序
因工受伤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
1. 根据工伤保险处出具的《企业职工工伤鉴定通知书》或工伤认定证明,填写《职工伤病残
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鉴署意见,加盖公章;因其他原因伤残或因病的职工向
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因批准后,填写《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单位
鉴署意见,加盖公章。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
一、
二、
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
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宁波工伤鉴定的流程主要是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并自受理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鉴定决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是电焊工,上班的时候忘记带护罩伤了眼睛,公司让我去做个工伤鉴定,宁波宁波工伤鉴定去哪做,怎么做?
[律师回复]
(一)鉴定范围
1.因工(职业病)致残的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省级重新鉴定的;
2.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3. 受理有关部门(机构)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二)鉴定内容
1. 劳动能力鉴定;
2. 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三)鉴定程序
1. 鉴定申请
(1)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行业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直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2)申请人除提交申请报告外,因工(职业病)致残的,应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职工因工(病)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证明书》一式4份,并附工伤(职业病)证明件的复印件、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工伤医疗的病历等有关资料;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的,应按要求填写《安徽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证明书》一式3份,并附病历等材料。
鉴定受理
(1)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
(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3)根据申请材料,视情况确定是否调查取证;
(4)在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专家库中,按分类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3人或3人以上单数),对伤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专家组诊断
(1)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人员介绍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及伤(病)情;
(2)专家鉴定组成员审核被鉴定人的有关材料,并视情况作相应的临床检查;
(3)鉴定专家遵循回避的原则,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GB/T16180-1996)标准或《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要求,在《医疗专家组诊断报告书》中,提出本次临床诊断意见和符合标准的某条某款的意见,签名交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4)必要时,劳动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委员会鉴定
(1)召开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成员会议,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被鉴定人情况和每位医疗专家在《医疗专家组诊断报告书》中的意见;
(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成员根据被鉴定人的相关情况、专家成员意见和工伤政策规定,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签发鉴定结论
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签发《安徽省职工因工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证明书》或《安徽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证明书》。
(四)鉴定时间
根据被鉴定的人数情况,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安排专家组诊断,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五)鉴定要求
1. 劳动能力鉴定应严格按照工伤政策和国家标准进行;
2. 与被鉴定人及其单位有利害关系的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及专家鉴定组成员应当回避;
3.诊断、鉴定结论未正式通知当事人之前,不得将诊断、鉴定的情况泄露给当事人;
4.诊断、鉴定结论一旦作出,鉴定组专家、鉴定委员会成员以及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者,可以保留意见,但不得对当事人发表与结论相反的意见。
以上就是对“宁波宁波工伤鉴定”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8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宁波市第二人民医院职业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提交材料:职业病诊断讨论: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诊断过程如实记录。结论形成:根据半数以上诊断医师的一致意见形成诊断结论,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名。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宁波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宁波市工伤鉴定的程序,首先由用人单位或者是自行向当地的机构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提交相关,给到证明的机构资料,审核通过以后会进行体检,然后再出具鉴定的结果以及意见,这时就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你好律师,我朋友开车的时候闯红灯了,罚单已经寄到了家里面,不知道宁波市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罚款缴纳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3. 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4.如是持深圳驾驶证的司机,违章不需吊扣证的,只需直接到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工伤保险 > 宁波市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