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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生活中,财产安全与忠诚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期待。2024年7月底,张女士前往某市探望创业的丈夫王先生,却意外发现丈夫住处有女性用品,追问之下,王先生承认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婚外恋关系。进一步核查发现,王先生在交往期间向李女士累计支付大额款项,李女士虽致歉却拒绝返款,张女士遂委托汪育倩律师维权。
证据梳理定基础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迅速协助张女士收集证据,包括结婚证、转账记录、致歉聊天记录等。仔细核对转账金额时,发现部分重复计算及错算,最终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以及李女士的反向转账金额,为庭审辩论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庭辩论显锋芒
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剩余款项为王先生个人消费不应返还等抗辩。汪育倩律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王先生的转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属无权处分,且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无效。同时,李女士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款项用于共同消费,反向转账不能改变赠与性质。
胜诉判决护权益
第三人王先生未到庭参加诉讼,汪育倩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完整证据链,对被告证据逐一质证。最终,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返还张女士242894.17元,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此判决不仅为张女士追回财产,也维护了婚姻家庭稳定和法律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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