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田百川律师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和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在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任职,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他还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从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涵盖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
案件详情
2025年2月19日,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并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田百川律师担任罗XX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口角后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聚集。期间,杨XX等人挑衅,沈XX再次邀约人员。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杨XX持刀砍伤杨XX头部,何某某持刀砍伤杨XX左肩部,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杨XX报警后,民警查获沈XX。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
辩护策略
田百川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罗XX,详细了解其参与案件的过程、作案背景及主观心态,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明确了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庭审中,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重点论证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罗XX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全部采纳了田百川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该判决既惩处了违法犯罪行为,又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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