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深厚
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上海政法学院在法学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为他提供了系统、专业的法学知识体系。在求学过程中,他深入学习了刑法、民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理论知识,培养了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扎实的学术功底。这些知识储备为他日后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他能够在复杂的法律事务中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为客户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执业经验丰富
自2017年开始执业以来,陈俊全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和民事领域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70%。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成功处理了众多疑难复杂的案件,涉及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多个方面。例如,他为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进行辩护,最终林某某获不起诉;在李某涉黑案中,最终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经他辩护杨某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陈某获得缓刑。这些成功案例充分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担任法律顾问
陈俊全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的日常运营、合同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他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避免企业陷入法律纠纷,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他还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辩护蒙X寻衅滋事案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案件起因系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蒙X等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蓝xx、蒙Xx等人殴打他人时间不长,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此外,他还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建议法庭考虑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积极履行职责
陈俊全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他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推动律师行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还是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积极组织校友活动,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为校友们提供一个相互学习、合作的平台。此外,他还担任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为维护监狱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秉持执业理念
陈俊全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竭尽全力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他将继续坚守这一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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