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他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他尤为专精于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以及暴力性犯罪案件,同时在未成年人犯罪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他还擅长处理离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其他类型案件。他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等,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争取自首减刑期
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被告人郝某家属在法院阶段委托了高志博律师。此时被告人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法院很难改变该量刑结果。但高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检察院量刑存在漏洞。原本检察院以现场抓获未认定被告人自首情节,但卷宗显示被告人是电话传唤到案,应属于自首情节。高律师抓住此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成功认定自首情节,刑期得以降档减少。如果被告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就委托律师,原本本案存在争取缓刑的可能,但当时被告人不懂法且无律师指引,在检察院门口有违法过激行为,导致检察院认为其社会危害性大而决定逮捕并从严处理,这也凸显了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及时委托律师的重要性。
代理获缓刑结果
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辛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起诉。高志博律师为辛某辩护,虽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等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但高律师提出一系列辩护意见。例如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各被告人均系从犯且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部分意见,考虑到《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被告人更为有利,适用该解释对各被告人定罪量刑。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高律师成功为辛某争取到较好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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