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民事诉讼里,人身损害赔偿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该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开始算。不过从权利受损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不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延长。
2.时效会因起诉、一方提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算。
3.时效期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起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二、民事诉讼中九级伤残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1.民事诉讼里,九级伤残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从定残日起计二十年。但六十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七十五岁以上,按五年算。公式是: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20%。
2.若赔偿权利人能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标准更高,可按那边标准算。具体赔偿依实际情况定。
三、民事诉讼中四类专属管辖是哪些
1.不动产相关诉讼,如房屋买卖、租赁等,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
2.港口作业引发的纠纷,像装卸、保管方面的问题,归港口所在地法院处理。
3.继承遗产案子,在被继承人死亡地或主要遗产地法院审理,方便处理遗产。
4.在国内履行的涉外资合同纠纷诉讼,由国内法院管辖,保障国家主权和利益。
当探讨民事诉讼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是什么时,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例如,超过人身损害赔偿时效后,若当事人自愿履行赔偿义务,之后又以超过时效为由反悔,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另外,在时效期间内,若存在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您对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计算、中断情形等还有疑问,莫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