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离婚时,双方可自愿协商,在协议里约定一方免付抚养费,法律认可这种约定。
2.但这约定不影响子女必要时提出超协议数额的合理费用要求。
3.若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增加,原抚养费不够,子女可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法院会综合实际需要、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判决。
二、离婚时可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1.离婚时,符合法定情形可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如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含精神损害赔偿。
3.法院综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确定赔偿额。
4.无法定过错,仅因感情不和等正常原因离婚,难主张精神损失费。
三、离婚时可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1.离婚时,无过错方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些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2.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要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3.主张赔偿者需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重大过错及自己因此遭受精神伤害。
4.若协议离婚时已明确放弃赔偿请求,后续再主张,法院通常不支持。
当探讨离婚时可不可以约定一方免付抚养费这个问题,除了明确能否约定,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约定一方免付抚养费后,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导致实际需求大幅增加,此时另一方还能否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便是常被提及的问题,实践中,符合法定情形是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的。另外,这种约定会不会影响子女日后主张抚养费的权利也需了解,其实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合理要求未支付方支付费用。如果您对离婚抚养费约定及后续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解惑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法律专家会为您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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