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不允许民间借贷中出现高利贷,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民间借贷演变为高利贷的情况也是很多的,而很多时候当事人也会因此而产生纠纷,此时就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对高利贷进行解决,那一般法院对高利贷怎么解决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般法院对高利贷怎么解决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高于的部分, 借款者可以不给利息,给了的话也可以要回来。
《民法典》(自施行)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放高利贷是什么罪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高利贷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要是就高利贷纠纷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对高利贷怎么解决呢,此时也是不会承认高利息的,也就是说对于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是不予保护的,对于这部分利息欠款人也是可以不用支付。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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