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冷静期后,双方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同时,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对子女抚养问题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总之,以夫妻感情破裂为核心,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及相关后续问题。
二、民法典下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民法典下离婚债务该如何承担呢
根据《民法典》,离婚债务承担分以下情况: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若属个人债务,则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当我们了解了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协议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该如何维权;诉讼离婚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承担在实践中也较为复杂。这些拓展问题可能会在离婚过程中给大家带来困扰。如果你对离婚方式的选择、离婚过程中的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别让这些问题一直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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