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田百川律师就职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自2021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他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此外,他还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这一身份体现了他在当地社会事务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核心业务与案件数量
从业以来,田律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积累了诸多实务经验与办案技巧。在民事案件方面,他善于梳理复杂的法律关系,精准把握争议焦点,能够为当事人制定高效的诉讼与调解方案;在刑事案件中,他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多维度切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
田律师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在婚姻家事和遗产纠纷中,他能够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遗产继承等问题;在合同纠纷和劳动纠纷方面,他凭借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而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更是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2025年,田百川律师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最终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杨XX被鉴定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XX作为积极参加者,与同行持械人员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同时指出罗XX系从犯,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根据认罪认罚等情况调整量刑建议或适用缓刑。
田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罗XX,详细了解案件全过程、作案背景及主观心态。确认罗XX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
庭审中,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论证了被告人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着重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结合其缺乏监管、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这一判决既依法惩处了违法犯罪行为,又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律师价值体现
在这起案件中,田律师充分彰显了其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他精准厘清案件定性,明确辩护方向,为后续辩护工作找准了突破口;充分论证从轻情节,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避免其长期羁押对人生造成不可逆的负面影响;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与引导,推动家庭、司法形成合力,助力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同时,他严格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守法治底线,践行了律师的社会责任与法治担当。
综上所述,田百川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民商事纠纷解决和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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