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受托人致他人损伤谁担责
①若受托人在执行委托事务时致他人损伤,且受托人有过错的,由受托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受托人因委托事务受到损伤的,委托人应当给予补偿。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③若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他人损伤的,受托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委托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托人超越权限,仍然指示受托人处理事务的,委托人应当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受托人致他人损伤时的责任承担主体,以法律规定为准绳进行处理。
二、受托人致他人损伤责任该如何认定
受托人致他人损伤责任认定需分情况。若为有偿委托,受托人因过错致他人损伤,一般由受托人承担侵权责任;若为无偿委托,受托人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损伤才担责。若受托人在执行委托事务时,是按委托人指示行事,且指示存在过错,委托人应担相应责任。若受托人超越权限从事委托事务致他人损伤,受托人自行担责,但委托人追认的除外。若受托人是受雇于委托人从事劳务活动致他人损伤,适用用人单位责任规定,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者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受托人追偿。
三、受托人致损时委托人是否需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致损时,委托人是否担责需分情况。若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处理事务致第三人受损,一般由委托人担责。依《民法典》,这属代理行为,法律后果归委托人。如甲委托乙采购货物,乙按要求采购中致他人损失,甲担责。
若受托人超越权限致损,委托人无过错则不担责,由受托人自行担责;若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损,委托人担责后可向其追偿。如甲让乙采购A货物,乙擅自采购B致损失,甲无过错不担责;若乙采购A时重大失误致损,甲担责后可追偿。
在了解了若受托人在执行委托事务时致他人损伤,且受托人有过错的,由受托人承担侵权责任等一系列关于委托事务中责任承担的知识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当受托人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伤,除了委托人给予补偿外,是否存在其他救济途径;若在委托事务执行过程中,受托人致第三人损伤且双方都有过错,责任又该如何精确划分。这些复杂的情况可能会让您在实际生活中感到困惑。如果您对委托事务中的责任承担问题还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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