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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税务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更是备受关注。此类案件的认定标准复杂,不同的认定结果对当事人的影响巨大。吕泽宇律师在刑事辩护这一细分领域深耕多年,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在相关案件中取得了出色的辩护成果。
精准证据梳理
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全面梳理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各类证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流水等。重点核实涉案发票对应的煤炭业务是否真实、被告人代开发票的主观目的以及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等关键问题,为后续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构建核心辩护观点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批复及法学理论,吕泽宇律师提出核心辩护意见。指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以骗取税款为目的,本案被告人主观无骗税目的,客观未造成税款损失,即便构成犯罪也应定性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被告人有从轻处罚情节。
庭审有效辩护
庭审中,吕泽宇律师向法庭提交相关案例、司法解释及学术论文,系统阐述“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的虚开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观点,并结合本案证据逐一论证,最终促使法庭采纳辩护意见。
最终,山西省五寨县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控方指控的重罪辩护为轻罪,被告人获缓刑。吕泽宇律师在刑事辩护细分领域的专业表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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