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信用卡相关犯罪主要涉及信用卡诈骗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如下:
信用卡诈骗罪: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一百张以上;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信用卡经侦立案后,量刑主要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判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指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指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指诈骗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恶意透支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从轻处罚。
三、信用卡经侦立案后从轻处罚情形有哪些?
信用卡经侦立案后,从轻处罚情形如下:一是自首,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是坦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以自首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四是退赃退赔,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五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
了解信用卡经侦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固然重要,但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拓展问题。例如,立案后持卡人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通常可能会面临民事赔偿甚至刑事处罚。另外,若持卡人并非恶意透支,该如何证明自己的情况呢?这需要提供相关的消费记录、还款能力证明等材料。信用卡使用过程中涉及诸多法律细节,若你对信用卡经侦立案后的法律后果、非恶意透支证明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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