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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吴XX因甲状腺手术,术后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医方未及时处理,最终导致其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吴XX认为医院应担全责,遂委托唐雪榕律师起诉索赔。一审法院判医院承担90%责任,支付赔偿款。然而,双方均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风云初起
二审中,医院以“已尽观察义务、值班医生经验有限、患者自身疾病存在影响”为由,要求降低责任比例至60%,并扣减部分赔偿项目;吴XX则坚持医方应承担100%责任,且认为一审护理费标准过低。案件形势一度对吴XX不利。
律师精准反击
唐雪榕律师针对双方上诉主张,展开充分辩论。一方面,反驳医院“已尽观察义务”的说法,指出医方在患者出现症状后4小时内未及时解除血肿压迫,违反诊疗规范;另一方面,论证患者自身疾病并非损害后果的原因,且一审护理费标准合理。
逆转终获胜利
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唐雪榕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责任比例和赔偿项目合理,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吴XX得以获得190万余元赔偿款,为后续治疗和护理提供了经济保障。唐雪榕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辩护,成功实现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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