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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实务中,企业常通过各种手段逃避债务,给债权人带来“事实认定困境”。此次包租公司“跑路”案件,就陷入了这样的证据迷雾,而郭寿瑶律师的介入,为案件带来了转机。
深入调查,挖掘关键证据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空壳公司。她仔细查阅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翻阅大量资料后,查明被告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和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基础。
调整策略,锁定责任主体
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她果断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这一策略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将赔偿责任主体锁定。
精准主张,实现权益最大化
庭审中,郭寿瑶律师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她指出,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郭律师详细梳理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主张逾期利息并合理调整计算标准。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业主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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