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田百川律师拥有丰富的教育背景,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他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获得本科学历,后又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现就职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从业以来,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办案技巧。
社会职务与擅长领域
田百川律师不仅在专业领域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担任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在擅长领域方面,他精通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多个方面。在民商事案件中,他善于梳理复杂的法律关系,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高效的诉讼与调解方案;在刑事案件中,他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从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多维度切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辩护
在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中,田百川律师担任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并相约打架。双方陆续邀约人员到场,期间发生冲突,杨XX等人被殴打致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公诉机关认为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但指出其系从犯、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田百川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罗XX,详细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他确认罗XX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他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自首情节、赔偿谅解等核心细节,精准定位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
庭审中,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重点论证了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该判决既惩处了违法犯罪行为,又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未成年人盗窃案辩护
在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中,田百川律师受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2023年89月期间,赵XX先后至丽江市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共计人民币5690元左右,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田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赵XX,了解到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处于抑郁治疗期。他细致查阅案卷材料,核实盗窃次数、涉案金额、退赔谅解等细节,精准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在辩护过程中,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重点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赵XX具备的各项从轻情节,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采纳了该意见,判决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此判决兼顾了法律惩戒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让被告人能够继续完成学业、接受心理治疗,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田百川律师在这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立足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保护原则,全面履行辩护职责。他精准厘清案件定性,明确辩护方向,充分论证从轻情节,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感化,践行指定辩护职责,彰显了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同时,他在民商事领域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纠纷,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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