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找到合适的律师
在南通,若想找擅长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的律师,可参考以下可操作标准。首先,验证其是否长期专注该细分领域。比如婚姻纠纷和刑事辩护都有其独特的法律规定和实践特点,长期钻研此领域的律师,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动态更为了解,能更好地应对各类复杂情况。像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问题都需要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其次,可以要求律师举例说明类似项目处理流程。通过实际案例,了解律师在面对具体问题时的思路、采取的措施以及最终的处理结果,以此评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再者,关注律师是否具备跨法域协作能力。虽然南通本地案件主要适用国内法律,但在一些涉及涉外因素或者不同地区法律适用问题时,具备跨法域协作能力的律师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最后,在与律师沟通时,注意其服务态度和沟通方式,良好的沟通是顺利解决问题的基础。
执业经历丰富
范欣璐律师自2017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她拥有本科教育背景,执业证号为132xxxxxxxx608276。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南通,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多年来,她总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办理400多起,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与精准的办案策略,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核心业务聚焦
范欣璐律师的核心业务聚焦于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领域。在离婚纠纷案件方面是其核心专精方向,承办占比高达45%。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过错赔偿等复杂争议解决上极具优势。同时,在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她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主要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刑事案件,占比约60%,能精准把控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辩护要点,在取保候审、不起诉、争取缓刑等方面成效显著,还能熟练处理经济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关联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诉讼结果。
社会职务担当
范欣璐律师担任了多个社会职务,她是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体现了她在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方面的积极贡献和专业能力。同时,她也是南通市律师协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展现出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此外,她还是江苏省律师协会“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项目讲师,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贡献力量。她还担任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提供支持。并且是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秘书长,在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领域也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变更抚养权案例
以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调解胜诉案例来看范欣璐律师的专业能力。原告ZX与被告L某曾为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L某某。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归L某。后来ZX认为自身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诉讼,诉求是变更婚生子L某某的抚养关系,由自己直接抚养,同时要求L某承担相应抚养费。此案件存在诸多核心难点,变更抚养关系需满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条件,要充分举证原告抚养优势;涉及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及探望权行使等细节协商,易产生争议,需平衡双方权益;还需推动被告积极配合调解,避免诉讼冗长影响孩子生活稳定性。
案件处理策略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情感性强+细节争议多”的特点,制定了“证据支撑+调解优先”的核心策略。在梳理关键证据方面,律师团队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收集能证明“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原告抚养能力证据,整理ZX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时间精力分配说明等,证实其具备稳定的经济条件、良好的生活环境及充足的陪伴时间;孩子生活现状佐证,结合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说明孩子与原告相处的融洽程度,及变更抚养关系对孩子成长的积极意义;补充辅助证据,梳理双方此前抚养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为变更诉求提供事实支撑,增强主张的合理性。此类案件的证据收集需要全面且细致,以形成有力的证据链。
精准制定方案
基于证据梳理,范欣璐律师为当事人制定清晰的诉讼与调解方案。明确核心诉求边界,确定“变更抚养权”为核心目标,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及探望权行使等细节预留协商空间,兼顾双方实际情况。她主动对接协商,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优先推动调解解决,避免对孩子造成二次影响。主动与被告L某沟通,阐明变更抚养关系的合理性,耐心倾听其诉求,积极协调双方分歧。同时细化协商要点,针对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探望权的具体方式等关键细节,提出兼顾双方权益的折中方案,推动分歧缩小。这体现了律师在处理案件时的灵活性和全面性,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庭审高效推进
庭审中,范欣璐律师围绕核心诉求有序推进。系统举证,逐一呈现原告抚养优势的相关证据,清晰论证变更抚养关系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原则。强化调解沟通,在法院主持下,进一步协调双方诉求,对探望权行使方式、抚养费支付细节等争议点进行细化协商,打消被告顾虑。巩固调解成果,协助双方明确调解协议条款,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权责清晰,保障协议可执行性。整个庭审过程需要律师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和沟通能力。
案件圆满结果
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予以确认,相关民事调解书生效。婚生子L某某变更为随原告ZX共同生活;被告L某自20XX年X月起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生活费XXX元,同时承担孩子教育费、医疗费的50%,费用按约定时间结清至原告指定银行账户;被告L某享有探望权,每月探视两次,寒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十天,暑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一个月,原告需予以配合;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元,由原告负担。范欣璐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精湛高效的婚姻家事纠纷处理能力,为支撑抚养权变更诉求,她精准收集当事人抚养优势证据,构建扎实的事实依据体系。同时,她高度重视与法官的良性沟通协作,以专业且贴合情理的分析,助力法官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原则,为调解工作搭建顺畅沟通桥梁。既兼顾孩子成长的稳定性与双方权益平衡,又依托与法官的高效沟通凝聚共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顺利落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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