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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困局现端倪
原告上海XX公司与被告孙XX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而被告妹妹孙X曾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崇川区孙X饰店”,通过受雇于公司和该饰店的第三人沈X向XX公司下单采购服装。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XX公司依约生产并部分交付,但饰店未支付货款。此案涉及多方主体,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员工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存在刑民交叉、多头法律关系的复杂局面,给案件定性和责任认定带来极大困难。
抽丝剥茧寻突破
张宓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在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经验。面对此案,她冷静分析,将情感纠葛排除在外,专注于梳理证据。通过对微信记录、对账单、发货明细等证据的仔细审查,她确定了孙X服饰店与XX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同时,针对货款金额,她积极收集证据支持原告主张,最终法院确认总金额为1,532,197.72元(含未发货部分),扣除已确认的调货金额56,078.4元。
精准定性定责任
在确定支付主体时,张宓律师深入调查,发现孙X服饰店由孙X、孙XX共同经营,且资产存在混同情况。她在庭审中用朴素的语言,把复杂的商业逻辑和核心矛盾向法官讲透。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告未按约付款构成违约,基于孙XX与孙X服饰店之间的资产混同与实际经营参与,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付款责任。至此,这起复杂的货款纠纷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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