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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丁某受雇于一家未办理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的复合加工厂,工作仅半月便因吸入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双眼视力严重受损,未来生活和工作能力基本丧失。经营者垫付部分费用后拒绝承担后续赔偿,还试图规避夫妻共同责任,丁某因法律知识欠缺,维权陷入绝境。此时,姜亨涛律师接受委托,开始了这场艰难的维权之战。
精准定性破困局
姜亨涛律师介入后,迅速对案件性质作出精准判断,认定此案并非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而是“非法用工伤亡赔偿”案件,应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这一定性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基础,使丁某能适用更高的赔偿标准。
有力辩护赢判决
姜律师代理丁某向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针对被告“工厂系个人经营”“外地治疗不合理”等抗辩理由,姜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成功说服法庭。法院最终认定加工厂由胡X、何X夫妻共同经营,应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支持了丁某的核心诉求,判决二被告支付拖欠工资及各项损失共计134万余元,加上已扣除的被告先前垫付费用,丁某最终获得超135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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