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从重罪指控到轻罪缓刑,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

最新修订 | 2026-03-20
浏览10w+
吕泽宇律师
吕泽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律所: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9202110374100 电话:13293507060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丰富的专业经验;法学专业优秀毕业生,专业知识基础过硬,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本人执业律所前身为忻州地区律师事务所,为忻州地区老牌大所,律所律师多为忻州师范学院教授,实习执业期间跟随多位优秀前辈律师学习,能尽可能的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和优质的帮助。
展开
专家导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X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超601万。被告人称是为“补进项”。吕泽宇律师梳理证据,构建核心辩护观点,庭审阐述观点,法院采纳意见,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其缓刑,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吕泽宇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以“补进项”为目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辩护。

证据梳理与定性分析

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全面梳理了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流水等在内的本案证据。重点核实涉案发票对应的煤炭业务真实性、被告人让他人代开发票的主观目的,以及涉案发票抵扣后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及损失数额,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基础。

核心辩护观点构建

吕泽宇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批复及法学理论提出核心辩护意见。指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目的犯,本案被告人系为“补进项”代开发票,主观无骗税目的,不符合该罪主观构成要件。且经税务机关核实,客观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即便构成犯罪,也更符合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被告人还有从轻处罚情节。

庭审辩护与法律适用

庭审中,吕泽宇律师向法庭提交最高法指导案例、司法解释及学术论文,系统阐述“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的虚开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观点,并结合本案证据逐一论证。最终,法庭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获缓刑,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3k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从重罪指控到轻罪缓刑,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
一键咨询
  • 138****8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2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4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0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诉讼指南·推荐文章

律图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从重罪指控到轻罪缓刑,成功维护当事人权益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77****561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78****662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789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