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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往往存在差距,这给当事人维权带来了挑战。在李XX与杨XX、温州XX某电气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中,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的陈韵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还原案件真相,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明确案件核心问题
李XX受杨XX请求成为温州XX某电气有限公司挂名股东,持股10%。杨XX出具《承诺书》,表明李XX不享有股东实际权利且无需履行出资义务。然而,当李XX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却遭到两被告拒绝。陈韵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确定了案件的核心问题,即如何证明李XX的挂名股东身份,以及如何依据法律规定实现股权变更登记。
精准梳理核心证据链
陈韵律师围绕《承诺书》和工商登记信息两大关键证据展开工作。《承诺书》是证明李XX挂名股东身份的直接证据,明确了其不享有股东实际权利和无需履行出资义务的事实。工商登记信息则可以清晰显示李XX的股东身份以及股权比例等情况。通过对这些证据的细致梳理和分析,律师清晰地论证了李XX的挂名股东身份,明确了股权代持的法律关系,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推动有利判决
在明确证据和法律关系后,陈韵律师结合《民法典》《公司法》相关规定,精准提出变更公司登记的诉讼请求,并逻辑清晰地阐述了诉求的合法性。在案件审理期间,两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但陈韵律师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依法作出有利判决。最终,法院采纳了原告方全部核心主张,判决被告协助李XX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成功帮助李XX涤除挂名股东身份,规避了后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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