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里,很多人认为只要有合同和欠款事实,债权就万无一失,却忽视了诉讼时效这一关键问题。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债权很可能得不到法律保障。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亘煜律师,就处理过这样一起棘手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精准梳理案件,锁定核心焦点
当事人林XX与周XX达成煤炭买卖合作,周XX支付部分货款后逃避债务。林XX报案后历经刑事审理,周XX被判无罪。林XX提起民事诉讼,却因诉讼时效问题一审败诉。刘亘煜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民事、刑事全案卷宗,精准锁定诉讼时效是否届满这一核心争议焦点,为后续制定策略奠定基础。
制定上诉策略,精准适用法律
针对一审法院裁判逻辑和对方抗辩主张,刘亘煜律师制定完整上诉策略。他精准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本案未超三年法定诉讼时效;对方在刑事侦查阶段确认欠款及主张货款抵销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双方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且未超二十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充分举证说理,实现二审翻盘
庭审中,刘亘煜律师提交刑事卷宗、证人证言等全量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还原当事人持续主张债权、对方恶意逃避债务事实。围绕上诉主张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全面专业释法说理,有力反驳对方时效抗辩。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上诉观点,撤销一审败诉判决,判令对方支付七十余万元货款及承担主要诉讼费用。
刘亘煜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承办上千案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此案充分体现其专业、高效、细致的服务理念,也提醒企业和个人在商业活动中要重视法律风险防控,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诉讼时效问题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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