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黄昊镔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数年。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他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他持有执业证号141xxxxxxx143846,还拥有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新锐人才等重要职业资格。
黄律师的执业范围广泛,涵盖了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多个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他赢得了众多荣誉,同时兼任多类重要职务。他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知名企业。
黄律师始终坚守“为当事人在合法范围内争取最大利益”的执业宗旨,将当事人的权益放在首位。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态度,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效的服务效率,多次为委托人成功挽回经济损失、依法主张合法权益,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可靠、优质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婚姻家事领域:
202x年,原告何XX、何XX(两未成年人)与被告何XX因抚养费支付产生纠纷。两原告母亲与被告协议离婚后,被告长期拖欠抚养费等费用。核心争议点在于被告拖欠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金额确认,以及后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期限。黄昊镔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案件事实,核实离婚协议约定条款、各类费用票据等核心证据,明确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并参与庭审。庭审中,黄律师清晰阐述诉求,论证被告应履行支付义务,结合未成年人成长需求明确后续抚养费标准。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令被告支付两原告拖欠的抚养费370000元、教育费192086.62元、医疗费2298.3元,合计近57万元,同时判令被告自2025年3月起,每月向两原告各支付抚养费5000元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
合同纠纷领域:
202x年,原告谢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主张被告销售的含NMN成分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告支付61350元惩罚性赔偿及全部诉讼费用。核心争议为被告销售的含NMN成分食品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被告应否承担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以及原告购买行为是否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求。黄昊镔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核实涉案商品采购来源、销售流程及双方沟通记录,制定“抗辩原告非合法消费者、明确被告已尽合理审查义务”的代理策略。庭审中,黄律师阐述代理意见,提交证据证明被告系香港正规渠道代购涉案商品且已告知原告相关差异,同时抗辩原告超量购买、多次同类诉讼索赔,其购买目的并非合理生活消费。法院审理后采纳其意见,认定被告销售商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原告明知商品情况仍购买且超出合理消费需求,最终判令被告仅支付12270元赔偿,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为被告减免近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额。
刑事辩护领域:
在全国非法集资案件中,黄昊镔律师为分管佛山、海南及广西区域的中层管理人员提供二审辩护服务。该案件涉案范围广、影响大。黄律师凭借专业的刑辩能力与细致的案件梳理,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找出有利的辩护点。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黄昊镔律师凭借多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处理了各类复杂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合法权益。未来,黄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的态度,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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