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小龙律师于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承办刑事案件近100件。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还取得了中级合规师资格。目前,他是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
李小龙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聚焦于刑事辩护领域,涵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污染环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各类刑事案件。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
在执业过程中,李小龙律师秉持“即便一个人被判有罪,那么在判决前也应享有委托辩护律师为其辩护之权利”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专注、专心的法律服务。他曾荣获律所内部颁发的“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彰显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表现。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辩护
时间:20222023年
简要案情:2015年至2021年,被告人朱XX在经营上海XX有限公司期间,在无真实业务往来情况下,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5份,价税合计人民币780万余元,税额合计人民币107万余元,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至少人民币90余万元税款。
核心争议点:如何为被告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关键行动:李小龙律师在案件中,积极收集被告人自首、补缴税款等相关证据,运用法律条文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强调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已补缴国家税款并预缴了罚金款,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
最终结果:法院采纳控辩双方建议,对被告人朱XX减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污染环境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
时间:20242025年
简要案情:被告人李XX、徐XX、戴、韩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李XX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废电路板加工厂,非法加工、处置危险废物100吨以上,且徐XX、李XX明知金等人非法加工废电路板提炼的金属物质系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共支付596.6434万元。
核心争议点:包括被告人徐XX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污染环境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情形、戴和韩是否为从犯、李XX是否明知收购货物系犯罪所得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环境污染损失金额等问题。
关键行动:李小龙律师作为被告人李XX的辩护人,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针对各个争议点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辩护。对于被告人李XX的自首、坦白等情节进行重点阐述,为其争取从轻处罚。同时,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积极参与证据质证和辩论,争取合理的赔偿金额。
最终结果:法院认定各被告人罪名成立,但采纳了辩护人的合理辩护意见,对各被告人进行了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李XX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被告人李XX、徐XX、戴、韩连带赔偿污染环境损失共人民币XXX.44元,扣除被告人李XX预缴纳的赔偿款100000元,余款XXX.4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
李小龙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他始终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李小龙律师将继续坚守法律底线,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可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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