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陈俊全律师代理。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还担任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2023年2月4日2时许,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路“布xxx”门前,被告人蓝xx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蒙X、韦X等人被劝阻离开后,唐XX、蒙Xx、蒙Xx、蓝xx等人手持器械与蒙X、韦X等人对峙,随后双方发生斗殴,造成蒙Xx、韦X等四人轻微伤。
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唐X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建议了相应的量刑。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陈俊全律师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事件起因是蓝xx酒后无事生非,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
最终,法院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他们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相互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法律干货
1.罪名认定很关键:不同的罪名,量刑标准差异很大。像本案中,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的量刑就不同。遇到类似情况,要准确判断罪名,维护自身权益。
2.自首情节很重要:案发后在现场等待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3.积极争取谅解:获得对方谅解,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了解到在涉及刑事犯罪时,准确的法律判断和积极的应对策略有多重要。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本案代理律师陈俊全,执业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大家可以在需要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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