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案例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本案由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孔伟律师代理。孔伟律师2006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拥有12年执业经验,现任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他深耕刑事辩护及民事纠纷等多领域,承办案件逾800件,成功办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3年4月到案发,李女士在网上卖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同年7月,她的销售代理人两次把产品卖给曲阜的毕先生,毕先生服用后身体不适,代理人告知了李女士,可她明知产品有问题还继续卖。经检测,产品含西XX明成分。2024年1月,李女士经传唤投案。7月,销售代理人与毕先生达成和解。
曲阜市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李女士,建议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李女士认罪认罚,孔律师提出李女士有自首情节,且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产品没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她还庭前积极交罚金,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法院认为李女士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缓刑,不过采纳了其他从轻意见,最终判她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故意杀人未遂案
还是由孔伟律师代理。2024年,王先生因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宋先生怀恨在心,在村微信群扬言报复。2025年5月21日晚,他带砍刀去宋先生家报复,先徒手殴打,后拿出长刀多次砍向对方致其多处受伤。宋先生跑回家关上大门,王无法继续伤害便逃离现场。经鉴定,宋先生多处构成轻伤。次日凌晨,王主动投案。
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王,王认罪认罚。孔律师提出王有自首情节,是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是初犯且无前科,家属赔偿并取得谅解,符合判缓刑条件。法院认为王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系未遂可减轻处罚,有自首可从轻处罚,且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可酌情从轻,最终判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律干货
自首很重要: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属于自首,能从轻处罚,所以犯罪后别逃避,主动投案才是正确选择。
认罪认罚有好处: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法院会依法从宽处理,能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积极赔偿获谅解:在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中,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能酌情从轻处罚。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看到在刑事案件中,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争取有利情节有多重要。即使犯了错,也有机会争取从轻处理。遇到法律问题别慌,要及时寻求专业帮助。本案代理律师孔伟,执业12年,是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位于济宁市曲阜市鲁城街道弘道路19号联通大厦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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