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鉴春律师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服务于河南周口地区。他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过13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其联系地址为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职务犯罪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占比约60%),并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李鉴春律师获得过诸多荣誉,他是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2010年2012年),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专注、专心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开设赌场罪案例
时间:2020年5月2022年5月8日
简要案情/项目背景:自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该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服务难点: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且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
关键行动: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人及时阅卷并沟通案情,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通过多次专业沟通,让检察机关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并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案件进入法院后,辩护人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最终结果: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案例
时间:具体时间1
简要案情/项目背景:某公司员工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X万元,公司发现后报案。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服务难点:张某对部分侵占事实予以否认,且证据收集存在一定难度。
关键行动:李鉴春律师接手案件后,积极收集相关财务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通过对公司业务流程的深入了解,梳理出张某侵占资金的详细脉络。在庭审中,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逻辑推理,对张某的辩解进行有力反驳。
最终结果:法院判决张某构成职务侵占罪,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
刑事辩护侵犯知识产权案例
时间:具体时间2
简要案情/项目背景:某企业被指控侵犯他人商标权,该企业认为自己的使用方式不构成侵权。
核心争议点或办案/服务难点:如何界定商标的使用方式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收集能够证明企业合法使用的证据。
关键行动:李鉴春律师带领团队对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收集了企业产品的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证据,同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制定了合理的辩护策略。在法庭上,通过专业的陈述和辩论,阐述企业的使用方式不构成侵权的理由。
最终结果:法院判决企业不构成商标侵权,避免了企业面临的高额赔偿。
结尾
李鉴春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在面对各类复杂案件时,都能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李鉴春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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