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实务里,债权追讨案件常被“证据迷雾”笼罩,看似确凿的不利局面屡见不鲜。本案中,被告北京XX公司虽认可欠款,但主张李XX的行为系职务行为,不应个人担责,且李XX未到庭参加诉讼,这让案件变得棘手。此时,执业多年的霍新丹律师介入,凭借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试图突破困境。
证据梳理:构建闭环链条
作为原告王XX的代理人,面对被告的抗辩和部分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霍新丹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并整合证据。在买卖合同关系证据组中,律师提交微信群聊记录、对账表、工作人员微信沟通记录,证实XX公司向XX公司订货、双方对账确认欠款的事实。在债权转让合法性证据组里,提交《债权转让协议》、微信群告知记录,证明债权合法转让且已通知债务人。债务加入证据组核心提交李XX出具的《欠条》,结合庭审陈述,证实债务加入事实。维权损失证据组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付款凭证及发票,为律师费诉求提供依据。
庭审阐释:回应关键抗辩
庭审中,霍新丹律师围绕核心诉求,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展开陈述。清晰阐述XX公司与XX公司的买卖合同履行过程,指出对账记录已得到XX公司默认,欠款金额明确。强调债权转让程序符合规定,王XX有权主张权利。针对XX公司“李XX系职务行为”的抗辩,律师指出《欠条》明确载明李XX个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非职务行为,且XX公司无证据支撑其主张。对于利息和律师费,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欠条约定进行合理主张。
最终,北京市XX人民法院全面采纳霍新丹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北京XX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被告李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支付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证据审查是法律实务的关键环节,它能拨开迷雾,还原事实真相,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坚实保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