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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权纠纷案件中,原告王XX虽持有债权转让协议和欠条等凭证,但被告XX公司庭后提交书面答辩,主张李XX的行为系职务行为,不应由其个人承担责任,而李XX经公告送达未到庭参加诉讼。面对这样的不利局面,王XX委托了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霍新丹律师。
霍新丹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4年法院审判履历和2年企业法务经验,处理过众多合同纠纷和离婚纠纷案件,胜诉率超95%。
策略制定
霍新丹律师针对本案“买卖合同+债权转让+债务加入”的法律关系特征,制定了“锁定债权合法性、夯实债务加入事实、全面主张合法权益”的核心维权策略。确认XX公司与XX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明确王XX的合法债权人资格,同时强调李XX出具的《欠条》构成合法有效的债务加入,应与XX公司共同担责。
证据梳理
为应对部分被告缺席审理及抗辩主张,霍新丹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并整合证据。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证据组、债权转让合法性证据组、债务加入证据组和维权损失证据组,构建了闭环证据链,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逆转
庭审中,霍新丹律师围绕核心诉求,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展开重点陈述。清晰阐述案件事实,针对性回应XX公司的抗辩。强调李XX的债务加入并非职务行为,利息和律师费的主张均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北京市XX人民法院全面采纳霍新丹律师的代理意见,全额支持了王XX的货款、利息及律师费诉求,实现了案件的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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