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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初,李XX陷入了一场公司股权纠纷的困境。他受杨XX请求成为温州XX某电气有限公司挂名股东,持股10%。之后他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却遭到两被告拒绝。无奈之下,李XX提起诉讼,但两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案件形势对李XX极为不利。此时,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的陈韵律师与蔡律师接受委托,为李XX代理此案。
精准梳理证据
陈韵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自2023年执业以来,已处理超百件案件。在本案中,她围绕《承诺书》和工商登记信息两大关键证据,进行了精准梳理。《承诺书》明确了李XX不享有股东实际权利,无需履行出资义务,这清晰地论证了李XX的挂名股东身份,明确了股权代持的法律关系。工商登记信息则进一步佐证了相关事实,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明确诉求依据
陈韵律师结合《民法典》《公司法》相关规定,精准提出变更公司登记的诉讼请求。她逻辑清晰地阐述诉求的合法性,从法律层面为李XX的主张提供了有力支撑。即使两被告缺席庭审,陈韵律师也毫不退缩,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依法作出有利判决。
胜诉逆转局面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原告方全部核心主张,判决被告温州XX某电气有限公司、杨XX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李XX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李XX名下10%股权变更至杨XX名下。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两被告负担。陈韵律师成功帮助李XX涤除挂名股东身份,规避了后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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