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简介
专业履历
江颖静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余件。她毕业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现任职于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浙江杭州。
多重身份
江颖静不仅精于诉讼与辩护,还身兼余杭区商事调解员、惠崇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等多重身份。她入选余杭区法律援助库律师,连续三年担任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且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
她擅长婚姻家事、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领域,在法律的多个领域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案例纪实
指控谜团
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邹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2年12月,邹X在明知他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按上家指示从山东烟台前往湖北武汉,提供银行卡、手机银行及密码协助接收、转移违法资金114万余元,其中49万余元为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资金。2023年2月6日,邹X经电话通知主动投案,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2025年1月12日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邹X构成犯罪,且情节严重,具有从犯、如实供述等情节,建议量刑。
证据破局
辩护人江颖静提出,邹X系初犯、偶犯,从犯,自首,获利少,主观恶性小,归案后供述稳定,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赃,恳请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然而,法院在审查证据时发现,虽然邹X曾自动投案,但投案后又逃跑,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最终,法院认定邹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考虑其从犯情节、如实供述、自愿退赃及认罪认罚等情况,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这起案件中,自首认定成为关键悬念,证据的严谨审查和法律的准确适用最终破解了这一悬念,还原了案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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