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任筱雯律师拥有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2201611695898,现就职于上海精诚磐明(宁波)律师事务所。其服务地区为宁波,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狮子街灵桥路777号中国人寿大厦21楼。在律所中,任筱雯担任执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的重要职位。同时,她还是宁波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宁波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并且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
执业成果与专业领域
任筱雯律师执业10年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及法律咨询达1000余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刑事辩护及婚姻家事两大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已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及认罪认罚见证达510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类犯罪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取保候审、职务犯罪方面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婚姻家事领域,她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起草离婚协议及咨询达300余件,主要集中在离婚纠纷,占比约80%,并且熟悉离婚股权分割、财富传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执业理念
任筱雯律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致远;以法为盾,以情为桥,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工作中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南通某源案中,当事人老刑作为该公司高管,系南通某源案从犯。他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融资业务,负责团队管理及业务推广。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虽为从犯,但因涉案金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老刑当庭未上诉,判决书送达后,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任筱雯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仅剩两天。
任筱雯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首先,她当日即赶往看守所会见老刑,告知上诉期限及改判可能性,老刑表示希望上诉,她当即起草上诉状,次日递交二审法院,确保上诉权利不因期限届满而丧失。其次,上诉后,她第一时间调取一审全部卷宗,重点核查老刑任职期间的吸存金额。经逐笔核对,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于是提出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应予以核减。再次,她与老刑家属沟通,说明退赃对二审改判的重要性,家属多方筹措,在二审期间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并承诺配合后续清退。最后,她向二审法院提出,老刑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存疑,二审期间积极退赃,具备适用缓刑条件。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任筱雯律师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于判决后获释,在社区接受矫正。此案件警示,刑事案件上诉期仅十日,一旦错过判决即生效;二审期间新证据、新情节(如退赃)可能影响改判结果;从犯地位明确的情况下,积极退赃是争取缓刑的关键因素。
抢夺罪争取缓刑案
当事人老X是某外市人,在南通某企业务工。2024年某日,老X通过网络联系到卖Y女小X,谈定价格后双方约定见面。发生关系后,老X认为小X与网络照片差异较大,提出退还费用遭拒。老X心生不满,趁小X不备,将其放在桌上价值8000元的苹果手机拿走后离开现场。小X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调取监控锁定老X并将其抓获归案。
老X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委托任筱雯律师介入。任筱雯律师首先核实案情,明确老X趁人不备夺取手机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涉案金额8000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接着,她联系小X,说明老X愿意赔偿损失、认错悔过,经协商,老X家属赔偿小X手机损失及相应补偿,小X出具谅解书。然后,她梳理老X的从轻情节,老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已赔偿谅解,社会矛盾基本化解。最后,她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提出老X主观恶性不深、已赔偿谅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任筱雯律师的意见,综合考虑老X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初犯等情节,判处老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此案件警示,遇事需冷静,冲动行事可能从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案发后积极赔偿、争取谅解是争取从轻处理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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