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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与上诉人宾馆公司,原审第三人赵XX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历经多次审理,盘根错节。各方就工程款支付、款项性质、工程造价及利息计算标准等问题争议不断,形成了一个看似难以解开的“死结”。
精准定位争议焦点
庞石磊律师接受XX公司、XX公司委托后,团队迅速投入工作。深入研究历次审理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明确核心争议焦点,即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的采信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这为后续的代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充分举证反驳抗辩
针对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庞石磊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为投资款,宾馆公司未提供推翻证据,一审将其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缺乏依据。对于工程造价,仔细核对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针对宾馆公司异议准备反驳证据。在逾期付款利息方面,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庭审中,庞律师提交多组证据,针对宾馆公司抗辩逐一回应反驳。
成功破局维护权益
二审法院采纳了庞石磊律师的意见。在款项性质上,纠正一审错误,认定为投资款;工程造价部分采纳律师观点进行调整;利息计算按律师主张纠正一审法律适用错误。最终,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宾馆公司向XX公司、XX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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