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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款纠纷案件中,委托人承接磷矿注浆项目,完成施工且验收合格,却被相对方以各种理由拖欠款项。多次协商无果后起诉至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然而相对方提出诸多抗辩,让委托人陷入不利局面。此时,刘俊宏律师临危受命,为委托人展开维权之战。刘俊宏律师拥有1年公司法务经验、3年刑事检察经验和2年执业律师经验,现执业于贵州转折律师事务所。
聚焦争议焦点
刘俊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介入案件。相对方不仅对结算金额有异议,还以项目未正式竣工验收、“背靠背”付款条款未成就等理由拒绝付款。刘律师围绕这些核心争议焦点开展精细化工作,逐一核对各类核心证据,精准确认双方合同履行情况、实际工程量及结算金额,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有力举证反驳
针对相对方“项目未验收”的抗辩,刘律师重点整理验收会议纪要、验收合格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项目已于2024年6月7日验收合格。对于“背靠背”付款条款,指出相对方怠于履行催款义务,案涉最终付款条件已成就。同时,整理委托人维权实际支出的各类票据凭证,主张费用应由相对方承担。
2025年3月18日第一次开庭,因相对方需要新的举证期及答辩期,4月8日进行第二次公开开庭。庭审中,刘俊宏律师针对相对方的各项抗辩理由逐一有力反驳,清晰阐述事实依据和法律责任。最终,法院充分采纳刘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委托人成功追索到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损失,实现了逆境中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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