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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某消防工程公司在与郑XX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一审遭遇不利判决。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判令该公司支付郑XX工程款160177元及相应利息。公司不服判决,委托了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团队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
制定上诉策略
李光伟律师团队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精准剖析出一审判决在合同效力认定、工程款结算、款项扣减等方面存在错误。围绕合同无效、付款条件未成就等核心点,制定了全面的上诉抗辩方案。他们指出案涉合同因对方无资质应属无效,工程质量不合格付款条件未成就,工程款应按双方约定73%结算并扣减已付5000元。
扎实举证质证
二审中,律师团队提交案涉工程现场视频等关键证据,结合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原有证据,充分质证反驳对方主张。这些证据有效证明了工程未完工的客观事实,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提供了有力依据。
推翻一审判决
从法律层面,律师团队论证案涉合同因承包人无资质应属无效,同时主张工程款应按双方约定的73%结算并扣减已付5000元。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核心抗辩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江苏某消防工程公司仅需支付郑XX工程款56338.8元及对应利息,同时大幅调整案件受理费承担比例,委托人需承担的费用显著降低,成功实现了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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