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袁苏律师代理。袁苏律师从2019年正式踏入律师行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6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是湖北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成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委员,也是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于民事、行政领域,尤其专精于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
话说在武汉,A公司把一处办公房租给了B公司,双方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每月45000元,B公司得先预付15万押金。合同对租金支付时间也有明确规定,可B公司在2016年10月26日把企业名称变更成了C公司。后来,2018年12月27日,A公司和C公司签了《补充协议》,承租面积变小,租金从2018年9月1日起变为每月29460元。
然而,C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多次拖缴、欠缴租金。到2021年7月31日,欠缴租金达到了589200元。期间,A公司在2020年6月11日变更为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催C公司交租金,C公司就是拖着不交。
袁苏律师接受D公司委托后,确定本案争议焦点是诉讼主体问题和租金计算金额。因为A公司和B公司都主体变更了,所以应由后续承继主体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于是把C公司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在租金主张上,除了本金,还增加主张违约金。
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C公司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法律干货
1.注意主体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企业名称变更,要及时明确权利义务的承继主体,避免诉讼时主体不清。
2.保留催款证据:像本案中D公司多次发函催款,这些函件就是很好的证据,能证明自己积极主张权利。
3.明确违约金约定:合同中要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这样在对方违约时,才能合理主张违约金。
结语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合同纠纷不要慌,只要证据充分、法律运用得当,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袁苏律师执业多年,专注民事和行政领域,在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工作,律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太平洋金融广场20楼,大家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多了解。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