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代理。程豪律师是该所合伙人,拥有超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获司法机关采纳,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造诣深厚。
2009年6月,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成立,黄XX占股95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戴某某占股5万,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黄XX负责采购假冒包装等,孙XX、孙XX分别负责PPR和PVC管材生产线,还喷涂假冒“公元”“金牛”“中财”等品牌商标。
2018年1月,警方根据线索查处该公司,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20142018年期间,公司销售仿冒管材金额达128XXXX9195.75元,未售仿冒管材也有一定金额。
程豪律师介入后,仔细研究案件证据。他发现孙XX、孙XX只是普通员工,领取固定工资,在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同时,律师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提出被告单位有部分未销售的假冒产品,社会危害性相对降低等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程豪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孙XX、孙XX为从犯,对他们适用了缓刑。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让我们看到了专业辩护的重要性。
法律干货
1.明确自身角色:在公司犯罪中,普通员工要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涉及违法犯罪。如果只是执行上级命令,要保留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从属地位,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减轻刑罚。
2.重视未销售产品: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未销售产品的金额及社会危害性在量刑时会被考虑。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相关情况,可能对量刑有帮助。
3.及时寻求专业帮助:一旦涉嫌犯罪,要第一时间找专业刑事律师,律师能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制定合理辩护策略。
结语
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告诉我们,法律面前容不得侥幸。即使涉嫌犯罪,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程豪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好的结果。程豪律师执业超十一年,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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