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峰律师自20XX年执业以来,凭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专业教育背景,以及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案件领域崭露头角。他秉持以程序正义为首要抓手,以法律条文为唯一武器的执业理念,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
案件基本情况
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敖XX犯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XXXX年至XXXX年,敖XX大量收购野生活乌梢蛇、王XX、果子狸等野生动物,收购金额680374元,出售金额760374元,非法获利80000元。20XX年,刘X帮助敖XX通过银行卡收取交易款525328元。敖XX系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赃10000元,还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
辩护策略制定
周峰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对案件情况进行了细致分析。他以程序正义为准则,严格依据法律条文,为敖XX制定了辩护策略。周峰律师认为,虽然对本案定性不持异议,但敖XX存在诸多从轻处罚的情节。他指出,敖XX的行为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系初犯、偶犯,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积极退赃,希望法院从轻处罚;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可判处缓刑。
辩护意见被采纳
在庭审过程中,周峰律师充分阐述了上述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敖XX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系立功,可以从轻处罚。周峰律师据上述情节提出对敖X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最终,被告人敖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周峰律师在这起非法捕猎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中,以其专业的刑辩能力和独特的方法论,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他对程序正义的坚守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