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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炳昂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千余件,专注婚姻家事与刑事辩护双领域,秉持“职业有热度,服务有温度”的执业理念。此次他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凭借专业素养成功解决了实务难题。
案件背景分析
被告单位江阴XX公司法定代表人冯X,在20XX年X月至XX月期间,为偷逃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价税合计114万余元,税款16.6万余元,且已申报抵扣。冯X此前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现处于缓刑考验期。公诉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起诉,并认为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辩护策略制定
邹炳昂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冯X沟通,确认其认罪悔罪态度。同时,督促被告单位尽快补缴全部税款,为后续辩护打下基础。庭审中,邹炳昂律师重点围绕量刑情节提出辩护意见,强调被告单位已全额补缴税款,挽回国家损失;被告单位和冯X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冯X系初犯,无类似前科;本案税款损失已全部弥补,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辩护成果实现
尽管法院基于“漏罪”的特殊性未采纳缓刑建议,但邹炳昂律师通过强调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庭在数罪并罚时充分考量这些因素,最终决定对冯X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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