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耀午律师曾就职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领域。他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展现出强烈的职业担当。
张耀午律师在校期间就对法律展现出浓厚兴趣和卓越学习能力,系统学习让他对各法律领域有深入了解。执业后,他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面对简单民事纠纷或复杂刑事案件,他都会深入了解细节,为客户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他还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普法等活动,展现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下面为大家分享张耀午律师办理的一起经典案例。1995年9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化名王XX)与他人经预谋,在天津市XX区某村对独居的被害人林XX实施抢劫,并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认为刘XX的行为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对这份时隔二十余年的陈旧案卷进行了细致分析。他抓住本案证据体系的根本性缺陷,展开了缜密辩护。针对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张律师指出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他论证了成盘胶带具有高度流通性,结合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张律师坚持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张律师还强调,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且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
最终,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张耀午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犯抢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XX无罪。这一案例是“疑罪从无”刑事司法原则的生动实践,张耀午律师通过精湛的专业辩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公正。
张耀午律师始终坚守“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未来他将继续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前行,迎接更多复杂案件的挑战,用自己的力量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正义得以伸张。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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