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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X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着近15年的劳动合同关系,离职后,公司以各种理由扣留其60.7万用于购买股权的奖金。程X向庐江仲裁委申请仲裁,却被驳回全部仲裁请求。在这绝望处境下,程X委托了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友良律师,开启维权逆转之路。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专精于合同领域案件。
一审困境
在一审中,某房产公司认为,程X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表明其各项权益已得到保障,不应再就奖金等主张权益。对于扣留的60.7万股权奖金,公司称程X在协议中已确认双方再无争议,且无相关法律和公司制度规定应返还该款项。同时,对于程X主张的迟延发放奖金利息和投资理财收益,公司也以无相关规定和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为由进行反驳。程X面临着巨大的败诉压力。
独特辩护
杨友良律师仔细审查案件细节,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思路。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杨律师指出,协议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事宜以及衍生出来的事项不包括程X的诉请,60.7万原本就属于程X奖金部分,与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联系。且该协议利用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来规避公司责任,应属无效条款。公司在签订协议时隐瞒了未用该款购买股票的事实,导致程X一直以为享有购股权或该股票。对于公司以项目亏损为由扣除股权奖金的说法,杨律师强调出现亏损应一项目一计算,而非统一结算盈亏,且公司并未就项目的实际亏损进行任何举证。
逆转胜局
法院最终采纳了杨友良律师的部分观点。认为因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某房产公司未为程X购买股票,应当退回程X待购股票的奖金60.7万。虽然程X主张的奖金利息和理财收益未获支持,但成功追回了关键的股权奖金,实现了逆境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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