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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复杂迷宫中,2023年4月至5月,当事人L某虚构事由诈骗被害人W某104,664.8元,且他曾因诈骗罪被判处缓刑,此次犯罪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建议未退赔则依法判处,这使得案件陷入复杂的量刑困局。
精准定性,紧扣法定情节
李吉强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300件,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他仔细分析案件,认为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无异议,符合“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通过精准适用法律,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强调悔罪,平衡量刑考量
考虑到L某因年龄、文化程度及经济条件限制未能退赔,李律师强调其主观恶性与悔罪态度。L某多次表示深刻忏悔,羁押期间遵守监所规定,表现良好。同时,针对缓刑考验期内漏罪的数罪并罚,李律师请求法院充分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
有效辩护,实现量刑突破
法院最终采纳了李律师的辩护意见,虽未完全采纳“降低刑期”请求,但在公诉机关建议基础上,充分考量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判决撤销前罪缓刑部分,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责令L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既保障了法律效果,也兼顾了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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