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刘振宇律师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是专业科班出身,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他于2019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目前执业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核心服务地区为河南开封,办公地址位于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中关村智酷401。自执业以来,他始终坚守“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深耕法律实务一线。截至目前,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5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操作经验和办案积淀。
核心执业领域
刘振宇律师专注于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核心领域。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他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在其承办案件中占比约30%。他能够精准梳理案件法律关系,把握赔偿争议焦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实务经验,为受害人争取合法、合理的赔偿权益。同时,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他也有着丰富的办案实践,善于从案件细节入手,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办案策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民事、商事合法权益。
行业任职与社会服务
刘振宇律师在行业任职与社会服务方面表现积极。他曾担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开封市宋都调解调解员、开封市律师协会文宣委副主任,还是第一届开封市律师协会妇联委员。他深度参与本地律师行业交流、民间纠纷调解及家事法律实务研究工作,为化解民间矛盾、推动本地家事法律业务规范化发展贡献了力量。此外,他担任开封市电视台《宋都调解》栏目特邀律师,通过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解答群众法律疑问,推动了法律知识的普及。他还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事业,荣获河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21年度第四季度公益服务之星,用专业力量践行了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在刑事案件方面,刘振宇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以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为例,原审被告人李X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指控。一审法院认定李X犯聚众斗殴罪,并判处有期徒刑。李X不服提出上诉,刘振宇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与了二审。
辩护人刘振宇律师对李X犯聚众斗殴罪不持异议,但提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不清,且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畸重,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李X驾车冲撞对方事发突然,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因此,对于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所提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上诉理由、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同时,法院认定李X在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故上诉人所提不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此外,案发后李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且李X当庭自愿认罪,可对其从宽处理,一审法院已对上述情节予以认定。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李X具有持械聚众斗殴情节不当,导致量刑有误,依法予以纠正。撤销了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对李X重新量刑。在这起案件中,刘振宇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辩护策略,准确指出案件关键问题,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判决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性和价值。
综上所述,刘振宇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实务经验、积极的行业参与和社会服务,以及在各类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在开封地区的法律领域展现出了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无论是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民事领域,还是在刑事辩护领域,他都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严谨、高效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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