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简介
周峰律师现执业于湖北致志律师事务所,是律所执行主任律师,同时拥有国家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身份。他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2024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500+,其中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约70%为刑事案件,在婚姻、债务、合同等细分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其执业理念是以程序正义为首要抓手,以法律条文为唯一武器,坚决抗争司法机关违法履职行为,守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与司法公正。
诈骗案件详情
湖北省武汉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葛XX犯诈骗罪。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葛XX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为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的情况下,多次以承诺办理入学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陈X、杨XX、郑XX现金及微信款项共计226000元,并将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未按要求办理入学事宜,经被害人多次催要至案发仍未还款。20XX年X月XX日,葛XX被公安民警抓获。之后,其家属分别于20XX年XX月XX日及XX月XX日、20XX年X月X日主动退赔被害人郑XX、杨XX各40000元,退赔被害人陈X146000元,取得了三位被害人的谅解。
律师辩护要点
在庭审中,周峰律师作为葛XX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葛XX坦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该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相符,得到了法院的采纳。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葛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归案后,葛XX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可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将其置于社会监督下,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亦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最终,被告人葛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预缴),作案工具黑色小米手机一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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