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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玛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500起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等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她秉持“诚信、专业、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个案件。此次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卓玛律师凭借专业的操作逻辑,成功为当事人解决难题。
案件背景梳理
某建设公司将某生态林业公司、某实业公司及某园林绿化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数千万元及利息,返还管理费数百万元。卓玛律师作为被告C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面对工程转包关系认定、合同效力争议、工程质量责任划分等复杂问题。
制定代理策略
卓玛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全面阅卷和法律分析。在法律关系抗辩方面,主张被告C仅与被告A存在合作关系,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在证据质证上,针对原告单方制作的竣工文件等证据提出形式瑕疵和内容不真实的质证意见;在质量责任反驳中,结合司法鉴定意见指出原告施工存在质量问题;还对案涉工程的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查,提出转包合同无效,原告主张的管理费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A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返还部分管理费,驳回原告对被告C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被告C非合同相对人,原告不具备“实际施工人”身份,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要求被告C承担责任。
案件亮点呈现
卓玛律师成功适用合同相对性原则,排除被告C的付款责任;精准否定原告证据效力,促使法院采纳第三方司法鉴定意见核减不合理工程款主张;清晰划分质量责任,减轻被告方责任。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卓玛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的专业能力和独特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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