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程隆银律师代理。程隆银律师是该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他自2014年执业至今,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领域。他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注重法律温度的传递,深受当事人信赖。
2020年3月21日上午9时许,在XX县X工地,马XX与戚XX因电线扯脱琐事,和史X1、史X2等人发生激烈争吵,随后冲突升级为肢体冲突,马XX、戚XX致使史X1受伤。经鉴定,史X1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3月22日,马XX接到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因慌乱初期未完整如实供述。次日,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4月12日被依法逮捕。
案发后,马XX家属委托程隆银律师为其辩护。此时,XX县人民检察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对马XX、戚XX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程隆银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马XX,了解案件详情,安抚其情绪。同时,仔细查阅卷宗,分析证据,找出案件核心争议点。他发现马XX有诸多从轻处罚情节:经电话通知自动到案,后续配合调查有认罪悔罪表现;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属初犯、偶犯;马XX及其家属有赔偿意愿。
基于这些分析,程隆银律师制定了“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辩护”的综合策略。一方面,让马X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另一方面,联系被害人及其家属,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68000元的协议,史X1出具了谅解书。
庭审中,程隆银律师围绕策略展开辩护,强调马XX是初犯、偶犯,已获谅解,社会危害性降低,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判决马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干货
主动配合调查:犯罪后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认罪悔罪的表现,在量刑时会被考虑。就像马XX虽然初期没如实说,但后来配合调查,对争取从轻处罚有帮助。
积极赔偿获谅解:故意伤害案件中,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对方谅解,能显著降低社会危害性,对量刑有利。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明悔罪态度,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刑事犯罪指控时,不要慌乱,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程隆银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如果大家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程隆银律师执业多年,在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工作,地址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龙韵雅苑一期910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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