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袁苏律师代理。袁苏律师自2019年踏入律师行业,积累了多年法律行业经验,专注深耕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他是湖北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成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委员,也是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56件。
案情是这样的,武汉市的A公司把一处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租金、押金、支付方式以及违约金等都做了具体约定。2016年10月26日,B公司变更名称为C公司,2018年12月27日,A公司与C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承租面积和租金做了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C公司多次拖缴、欠缴租金,问题很严重。截至2021年7月31日,C公司欠缴租金达589200元。2020年6月11日,A公司变更为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催促C公司交租,可C公司就是拖着不给。
袁苏律师接受D公司委托后,确定本案争议焦点是诉讼主体问题和租金计算金额。因为A公司与B公司都进行了主体变更,所以应由后续承继主体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于是将C公司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在租金主张上,除了本金,还增加了违约金。
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C公司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
从这个案例中,咱们能学到这些法律知识:
1.主体变更要注意:企业名称变更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后续承继主体要继续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在签订合同和处理纠纷时,要确认好主体信息。
2.重视合同约定: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违约金等条款很重要,一旦对方违约,可以依据合同主张自己的权益。
3.积极催款留证据:在对方拖欠租金时,要及时发函催促,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这在诉讼中会起到关键作用。
总之,遇到租户拖欠租金的情况,不要慌张。只要签订合同时约定明确,后续及时催款并保留好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代理律师袁苏,执业于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太平洋金融广场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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